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干开展2016年度全省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164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拟联合开展2016年度我省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州(市)和所属县(市、区)各级政府的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以及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情况调查。
二、调查范围
州(市)和县(市、区)各级政府的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包括州(市)、州(市)本级、县(市、区)和县(市、区)本级。
三、数据报送要求
(一)数据采集和填报
报表均实行超级汇总,各级科技部门负责报送本级财政管理部门填报的科学技术支出资料和数据。
(二)报送方式
报送方式为电子版数据和报表图片文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登陆“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进行报送。客户端可在中国科技统计信息网(http://www.sts.org.cn)或云南科技统计网(http://www.ynsts.org.cn)下载。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已单独通知。
(三)报送时间
州(市)和县(市、区)级截止上报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23:59,超过截止上报时间将无法进行任何操作。省级将于2017年7月30日前上报国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仅需按照报表填报流程完成全区(县)、区(县)本级报表填报。州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填报本级报表的同时,还需验收下级全部单位上报数据和盖章件。省级也将在完成本级报表的同时,对下级全部单位上报数据和盖章件进行验收。
2.报表填报完成计算机审核无误后,点击打印。将报表封面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在平台中上传,不需报送纸质盖章件。
3.调查操作手册等其他详细资料及要求,可从“云南科技统计”QQ群(群号:129409885)下载。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2016度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 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 方 向 0871一63104060
省财政厅教育科技文化处 刘抒江 0871一63616551
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钟 翔 0871一63138533
段江涛 0871一63113341
附件:通知电子版。点击下载